2015年底,我撰写的《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义务教育的建议》被民建中央采用;通过在汉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提出成为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议案;通过民建中央提出成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通过民建湖北省委提出成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
一、议、提案的由来
这个议、提案的由来缘于我2009年发起和组织的对未成年犯提供职业技能和帮扶的公益项目-----湖北火凤计划,又名“未成年犯社会融入计划”,取“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之意。最初是由我所在的湖北省律协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律师参与,后来我以民建武汉市委设立的“民建慈善关爱基金”为平台,在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持续开展火凤计划的各项技能培训,取得较好社会效果。通过实施火凤计划,我发现在监狱服刑的未成年犯这个特殊群体,对于实施了30年的《义务教育法》来说,是一个盲点,处于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此2015年4月初,通过市民建参政议政课题立项、异地考察、调研座谈,形成了后来的课题成果。
二、议、提案的背景
火凤计划实施10年来,组成了100多人的爱心团队,我提出的口号是:重建自信与信念、重塑自尊与教化,实现最终的自我救赎。2009年以来,共筹资150多万元,先后购买156台电脑等物资,开展了电脑、化妆、礼仪等共10期技能培训、签订《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议》、提供生活和学习用品、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提供法律服务等。395名未成年犯接受了技能培训,其中280人接受了电脑培训,141人获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火凤计划”荣获2012年湖北“微善行动年度奖”和2014年中央综治办等部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创新事例奖。
通过开展“火凤计划”,接触到未成年犯,了解他们的情况。他们大都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所犯罪行有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各种罪名。如未成年女犯陈某2011年10月因杀人罪入监所,文盲,入所初期曾因自卑心理过重,动过自杀念头。这些未成年犯普遍没有完成义务教育学习,在服刑期间如果不能把刑期当学期,较好地实施正规的义务教育,刑满后必将难以适应社会生活,不利于未成年犯回归社会。为此,我提出“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义务教育”课题,获得市民建支持。通过省未管所领导蒋建军同志联系,我将吉林、黑龙江两省未管所作为此次调研对象。
三、实地调研、析法为据
一方面,实地调研发现深层次问题。“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前期查阅了一些信息资料,但来到吉、黑两地未管所进行现场考察,听一线狱警介绍具体情况,才真正懂得了实地调研的重要性。在吉林我们参观了一次性投入400多万元的未管所教学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实验室、心理咨询室。在黑龙江未管所,碰巧河南未管所梁副监狱长也到访,于是调研组与黑龙江、河南、湖北三个监所的领导一起进行了探讨交流。大家都认为,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义务教育规划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各地并未能落实。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未成年犯学籍管理和特殊学校教育代码缺失、教育经费短缺、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管理与社会脱节等,这是全国31个未管所的共性问题。有的未成年犯是外省户籍,学籍转接不便;有的连户籍都没有,学籍就更难处理。这些问题仅靠未管所自身力量难以解决,他们希望政府和各种社会力量介入,共同推动完善未成年犯的义务教育。
另一方面,专业上找法律依据。《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义务教育法》第21条: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6条: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法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我国《义务教育法》是1986年开始实施,目前全社会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但未成年犯却是义务教育的盲点。虽然未成年犯触犯刑律受到刑罚处罚,但仍然享有与社会同龄未成年人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这种权利彰显了我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和少年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应当为国家所保障。“多办一所学校,就少办一所监狱”。从文化教育入手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改善未成年犯认知结构,有利于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降低重新犯罪率,促进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不论从哪个方面说,未成年犯义务教育不应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四、成果采纳 反馈落实
通过调研、分析论证,总结出“未成年犯义务教育未列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监狱里的未成年犯没有学籍;教育经费短缺;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缺乏;教学管理与社会脱节”等问题,我撰写了《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义务教育的建议》,提出“对未成年犯义务教育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总体规划;完善财政经费保障;教育、监狱、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建立协调机制;规范教学管理,优化师资力量”等四项建议。该课题2015年被民建中央秋季成果采用;通过在汉全国人大代表蔡学恩律师提出成为全国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议案;通过民建中央提出成为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通过民建湖北省委提出成为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集体提案。
省教育厅在提案回复时对我表示愿意为未管所做些实事,为此省教育厅联系省新华书店,我联系省未管所在2017年4月世界读书日和2018年“六一”儿童节举办大型读书活动,设立了“希望图书室”、捐赠了价值10万元的图书,数百名未成年犯参加受到教益。
今年是民建成立75周年,75年风雨兼程,75年砥砺前行。作为一名党派成员,我发起的社会服务活动成果有幸变为全国两会的议案、提案,并转化为政府部门决策参考;自己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尽一份绵薄之力,让公益事业为未成年犯顺利融入社会撑起一片蓝天,我感到自豪和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多党合作的舞台更加宽广,责任更加重大。我们要加强作风建设,坚定“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履职尽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力所能及的新贡献!
(作者系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民建湖北省委法制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