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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吴清华被授予黄石市优秀市人大代表

信息来源:刘文波   发布时间:2019-12-11   浏览次数:3063

12月6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上,民建大冶总支会员、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律师、大冶市妇女儿童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吴清华被授予优秀市人大代表,受到通报表扬。

吴清华是一名法律工作者,多年来,她热爱学习,工作勤奋,社会责任感强,成绩突出。自2017年元月,担任本届市人大代表以来,吴清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结合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以只争朝夕的精神依法履职尽责。近年来,她强化学习,积极参加市人大等多方面学习培训,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市情实际的学习,不断增强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本领,做勤奋学习的表率;积极发挥人民代表主体作用,多次在市人大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在参与司法部门的视察调研中积极建言,提出“关于构建贫困妇女“两癌查-救-治风险保障长效机制””等4件代表建议,在参与决策、推动监督、发挥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中,做依法履职的表率;把爱心奉献当作追求,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她都要竭尽所能,努力在政策宣传、履职监督、反映民意、奉献社会中展现担当作为,做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诉求的表率。近年来,她多次义务参加大冶市中小学、企业、社区等单位的法律咨询服务、法律知识讲课,接受市妇联、政法委等方面的委托,开展妇女维权、维护司法公正等工作。其中一案例,被列入湖北省妇联联合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专门委员会发布的2019年“湖北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之一。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被光荣推荐评选为大冶市第四次妇代会代表、执委会委员和2019年度大冶市三八红旗手。

人大代表人民选,人大代表为人民。吴清华表示,她将以此为起点,再接再厉,以更加强烈的代表意识,更加深厚的为民情怀,以更大的热情依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为社会、为人民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