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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5847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鄂开元审字【2016】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省级财政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财务资料及相关资料是中国民主建会湖北省委员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的绩效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在委托人及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下,我们的绩效评价工作进展顺利,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由经济界人士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参政党。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的地方组织,它主要是贯彻、执行、宣传中共中央和中家方针政策,以及民建中央、中共湖北省委有关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政治经济形势,积极组织会员参加政治工作协商,民主监督及其它参政议政活动。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按照鄂办发【199674号文《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鄂编办文【2010157号文《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级民主党派机关行政编制调整和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的批复》,核定民建湖北省委行政编制21人,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人。2015年在职实有人数21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9人,工勤事业编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11人。在职人员21人,其中:副省级1人,副厅级1人,正处级5人,副处级3人,科级以下9人,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2人,其中:正厅级1人,副厅级2人,处级6人。

    (二)项目用途和主要内容

    项目用途:根据《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和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工作要求, 省委会每年需要召开一次全委会,四次常委会;2015年是民建成立70周年纪念,召开纪念大会一次,召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会议”二次,演讲、比赛一次,企业家会员行业交流会四次;对新会员、骨干会员进行培训;根据民建中央参政议政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委会、常委会部署的工作任务,组织各专委会成员及有关会员对口进行专题调研,收集参政议政意见,年终对参政议政成果进行奖励,接待民建中央、民建各兄弟省市来鄂调研,接待民建基层组织来交流工作,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年终对特殊会员予以慰问;为兼职主委、副主委的差旅、调研等活动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基层支部活动,调动会员参与会务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保障兼职领导工作经费,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加强宣传工作,编印内部刊物《湖北民讯》6期,《民建成立70周年纪念专辑》,及时向数千会员通报省委会工作和会务活动。

    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湖北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全年召开一次全会、四次常会会、四次企业家行业交流会、一次70周年纪念大会、二次学习实践会、一次演讲比赛;举办三期会员培训班,培训会员430人;编印6期《湖北民讯》和《民建成立70周年纪念专辑》;春节期间慰问会员200人次;组织专家会员调研15次,形成提案和大会发言等成果50件,社情民意信息800篇,扩大民建会的宣传和影响。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经湖北省财政厅批复的年度预算为17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预算安排170.00万元,实际拨付省级财政资金94.29万元,财政资金到位率为55.46%

    预算批复文件:湖北省财政厅文件(鄂财预发【20154号)《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15年省直部门预算的通知》。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实际支出数为94.29.00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率为100%。具体各项明细如下:

    1)办公费                          8.28万元

    2)差旅费                                1.86万元

    3)会议费28.99万元

    4)培训费 23.32万元

    5)公务接待费1.10万元

    6)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0.74万元

    以上(1)至(6)合计                94.29万元

    (三)项目财政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制定了年度资金计划和工作目标,并对资金计划进行合理分析,与工作任务有一定的相关性,考核指标比较明确。项目实际支出与项目预算资金的用途相符,基本符合《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湖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

    2、预算管理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的预算编制合规具体,具有明确的预算支出方向,做到了资金预算编制能够按照财政编制口径来编制,支出事由清晰。预算支出安排具体,能与对应的用途和事项相关联,支出方式符合规定要求。

    3、财务管理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上执行行政单位相关财务制度,所有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以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有比较完整的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主管人员熟悉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的法规,有严格的财务报销签字制度、印鉴管理制度;账簿及原始凭证齐全,账实基本相符,手续基本齐备,会计账务保存完整,能够比较全面反映部门资金使用的财务信息和实际状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全年召开一次全会、四次常会会、四次企业家行业交流会、一次70周年纪念大会、二次学习实践会、一次演讲比赛;举办三期会员培训班,培训会员430人;编印6期《湖北民讯》和《民建成立70周年纪念专辑》;春节期间慰问会员140人次;组织专家会员调研15次,形成提案和大会发言等成果51件,社情民意信息866篇,按时完成了省政协提案,其中3件获省政协优秀提案,扩大民建会的宣传和影响。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社会服务,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湖北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建言献策。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1、项目管理制度建设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为加强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的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主要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在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遵照以上相关规定制度进行组织管理。

    2、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在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支出均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所有项目经费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管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程序执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年度预算为170.00万元,实际支出数为94.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资金预算与实际支出情况表

    序号

    项目支出明细项目

    项目支出

    实际比预算

    备注

    预算资金
    (万元)

    实际支出
    (万元)

    增减数
    (万元)

    增减比例(%

    1

    办公费

     10.00

     8.28

    -1.72

    -17.20%

     

    2

    差旅费

     41.00

     1.86

    -39.14

    -95.46%

     

    3

    会议费

     40.50

     28.99

    -11.51

    -28.42%

     

    4

    培训费

     15.00

     23.32

    8.32

    55.47%

     

    5

    公务接待费

     6.50

     1.10

    -5.4

    -83.08%

     

    6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7.00

     30.74

    -26.26

    -46.07%

     

    合计

     170.00

     94.29

    -75.71

    -44.54%

     

    从上表可以看出,部分明细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与预算比较有较大的差异,经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1、差旅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少39.14万元,主要原因为:一是学习实践活动考察差旅费未支出,结转下年度;二是财政收回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2.3万。

    2、会议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少11.51万元,主要原因为控制会议规模,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比预算少5.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

     

    五、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预算执行结束后,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能够及时发现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评价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支出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二)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3、《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

    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

    5、《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376号)

    6、湖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工作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

    7、反映项目经费收支的报表、明细账、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

    8、评价人员收集的相关资料。

    (三)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分级分类原则、绩效相关原则。

    (四)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1)与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联系了解其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的项目特点以及考核目的。

    2)初步了解被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鄂财函【2014376号),拟定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申报资料,制定出项目资料清单,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2、组织实施

    1)听取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关于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专项经费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根据考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

    3)收集相关资料;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5)开展现场考评工作。考评组成员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听取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申报的各种材料,完成现场考评工作各类表格等。

    3、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考评工作获得的信息和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并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

    2)根据本次评价指标体系与评分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评价报告初稿发给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评价报告并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指标说明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并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中国民主建国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评价指标体系,从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采用了7个子类指标,设计了24个具体指标对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详见附件二(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方法主要采用目标比较分析法。

     

    六、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通过对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得出如下结论: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内容明确且较详细,也有一定的绩效目标设定;项目资金到位及时;项目实施效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分结果为92分。

    详见附件三(2015民主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计算及评分表)。

     

     

    附件:

    1、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22015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2015党派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87号)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7、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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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  武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