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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行新的稿酬标准的告示

    信息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6-12-26   浏览次数:7745

     

    根据《民建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宣传工作的通知》(民建鄂发字[2016]73号),经主委会研究,对省委会主办的“一报一刊一网”(手机周报、民建官网、民讯杂志)稿酬进行改革,决定将现在稿费制度改为六类

    1、一报一刊一网稿酬标准

    1)六类稿件:一般会务活动新闻稿件(500字左右),10-20/篇。民建会务图片及会员艺术作品(摄影、书法、绘画、篆刻等)图片视质量5-20/张。

    2)五类稿件:跟民建工作有关的诗歌及散文,30/首。

    3)四类稿件:会员企业参与民建活动、开展社会服务的深度报道稿件(2000字左右),50/篇。

    4)三类稿件:突出展现民建工作亮点、工作经验值得推广借鉴的稿件(1500字左右),100/篇。

    5)二类稿件:会员风采、学习体会、参政党理论研究文章、调研报告类稿件,100/篇。

    6)一类稿件: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及有关方面的领导、专家应约撰写的稿件,200/篇。

    2、注意事项

    1)一报一刊一网用稿,不重复计算稿酬。

    2)稿酬分年度发放,由省委会直接发放到各市州委会,由市州委会发放到个人。

    4)用稿和稿酬发放明细表格在网上公布,以便作者了解。

    5)新的稿酬时间从201610月起实行,本办法由宣传部负责实施。

     

                       民建湖北省委宣传部

                          201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