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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协网站   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311

全体省政协委员,各界别小组,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工商联,有关省级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政协第十三届湖北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计划于 2025年 1 月在汉召开。为做好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大会提案自即日起开始提交,截止时间根据会议会期明确(具体见大会会议指南);其他时间提交的提案为平时提案。

二、提交方式

方式一:输入http://202.110.133.75:81打开湖北省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委员点击“短信验证”,通过短信验证码登录;或点击“账号密码登录”,登录账号为委员姓名。集体提案单位点击“账号密码登录”,原账号不变。

方式二:委员可使用手机登录湖北省政协委员履职平台 APP,选择“工作台”,进入“掌上提案”。

会议期间,在住地宾馆一楼大厅配备有联网电脑,可按上述操作办法自行提交。

委员履职平台APP联系人:徐  刚 15629199897  江笛笛 13971167115

委员大会提案提交联系人:李兵兵 15071068360

三、其他事项

(一)提案基本规范及提案参考选题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经集体同意,由召集人签名并负责在湖北省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工作)委员会名义提交的提案,还须该组织加盖公章;以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负责在湖北省政协提案信息管理系统发起邀请征集委员联名。

(三)如提案者个人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在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资料管理”进行更新,重点完善手机号码、党派、界别、专委会、所在地市、联系地址、单位职务,以便承办单位联系及复函,及后续委员履职考核。

附件:

1.提案基本规范

2.提案参考选题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1

提案基本规范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别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应当密切协作,充分利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

一、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提出提案,联名提案者须出于自愿。

(二)在省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省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

二、提案的提出要求

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案的提出注重质量不比数量。

(一)提出问题聚焦。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确定选题,深入调研,持续跟踪,提出提案。

(二)反映情况准确。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核准事实情况和相关政策法律,客观反映事物本来面目。

(三)分析问题深入。准确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深刻思考,深入分析,系统研究,揭示其特点规律,把问题说清说透,做到不深度调研不建言提案。

(四)提出建议具体。坚持切口小、靶向准、建议实。针对问题逐一提出意见建议,既考虑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又考虑实施的条件和时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五)撰写提案规范。坚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建议,每件提案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 字。

(六)联名提案严肃。委员联名提案时,第一提案者应向联名提案者说明提案内容,联名提案者应当了解该提案的内容,避免随意联名、力戒盲目联名、杜绝“被联名”。

三、提案的基本格式

撰写提案要符合格式要求:

(一)案由。即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二)分析。即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三)建议。即提案的核心部分,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提案范例已在湖北省政协委员履职平台发布。

四、不予立案的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规定,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四)进入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五)属于学术研讨的;

(六)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七)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八)指名举报的;

(九)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十)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一)超出本省职权范围的。


附件 2

提案参考选题

一、经济建设类

1.深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动力循环机制

2.以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为切入点,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3.推动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

4.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

5.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6.深化以“用”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供应链建设,促进创新资本赋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7.依托花湖国际机场,全力打造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

8.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速打造内陆“新沿海”

9.抢抓政策机遇和产业风口,加快打造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

10.做大做强氢能产业,抢占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制高点

11.加快推进以黄金水道为核心的集疏运体系建设

12.持续强化粮食生产能力建设,不断实现粮食安全保障水平新提升

13.着力打造农业产业发展高地,不断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14.进一步汇聚资源加快武汉新城建设

15.进一步扩大2025年“两重”投向支持地区范围

16.深化校企科研合作,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17.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18.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完善绿色制造标准和服务体系,加快工业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19.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引导推动未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21.加强磷资源高质高效利用,打造世界级先进磷化工产业集群

22.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打造纺织服装新质生产力

23.坚持聚焦重点、链群协同,巩固提升光电子信息产业 “独树一帜”的特色优势

24.贯彻落实好“米九条”,做大做强“江汉大米”省级品牌

25.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

26.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加速湖北农业绿色转型

27.深化湖北省北斗时空基础设施建设和共享应用

28.加快推动我省AI大模型突破性发展

29.推进我省商业航天产业发展

30.推进科创供应链平台体系建设,塑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31.数字化绿色化协同打造新质生产力

32.构建人工智能风险治理体系,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33.人工智能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

34.推进多元化金融支持手段助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5.将湖北打造成东部地区产业战略转移的优质承载区

36.抢抓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战略转移机遇期,加快将湖北打造为物流核心枢纽

37.加快打造飞行汽车产业集群,助力我省低空经济突破性发展

38.构建“一带一路”国家信息咨询服务体系,为我省企业更好走出去提供有力支撑

39.发挥科教资源优势,聚力打造特色科技创新供应链平台

40.稳步发展我省低空经济

41.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

42.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43.推动重点产业供应链平台上下游协同发展

44.加快推进开发区与行政区融合发展

45.进一步推进我省城市更新改造

46.进一步规范自媒体管理,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舆论环境

47.积极推动“智改数转网联”,夯实制造业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48.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49.推进湖北省茶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50.培植壮大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

51.着力打造以花湖国际机场为核心的物流供应链

5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政治建设类

53.把武汉新城打造为湖北省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

54.健全中小微企业司法保护体系,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55.完善自动驾驶汽车运营管理及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56.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法律服务,赋能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57.关于加快制定设镇设街标准,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

三、文化建设类

58.擦亮湖北文化品牌,推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59.做好楚菜美食文化资源开发新文章

60.擦亮知音文化名片,打造湖北文旅新标识

61.加快推进我省文旅康养 产业融合发展

62.抢抓县域旅游发展机遇,推动县域商业氛围和城镇品质提质升级

63.活化利用乡村地名资源,加快推动乡村振兴

64.推进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与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有效融合

四、社会建设类

65.完善新时代湖北人口发展战略,以人口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现代化强省

66.加快建设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全省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67.加强我省校园食品安全监管

68.以大供应链体系平台建设为基础,构建我省数智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

69.深入推进教联体扩面提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0.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71.优化消费结构,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72.加快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73.创新医养结合模式,推动“医康养”一体化发展

74.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75.加强银发经济发展中的“养老保健”诈骗打击力度

76.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养老政策供给

77.面向新质生产力,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78.进一步优化全省高校布局,推动县域传统产业与高校优势学科深度融合

79.振兴县级高中教育,助力城镇和产业"双集中"发展

80.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努力打造适老模范地区

81.健全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促进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

82.完善托幼教育体系,助力生育政策落地

83.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84.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

85.多措并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86.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政策体系

87.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口生育率

五、生态文明建设类

88.持续提升碳市场服务水平,打造具有全球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中心和碳金融中心

89.加快建立湖北省船舶大气污染物及碳排放监控中心的建议

90.推动农业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确保湖泊水环境安全和生态安全

91.贯彻落实流域治理理念与经验,协调推进湖泊流域保护与发展

92.加强湖北省耕地土壤保护

93.加强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智慧化监管能力建设

94.加大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95.提高电力“绿”含量,推进湖北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96.加快构建基于碳账户的数字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助力湖北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高质量融合发展

97.加强长江流域新污染物监管和防控

98.高标准建设生态缓冲带,打造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先行区

99.加快构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体系,助力高水平长江保护

100.湖北碳交易与长江经济带绿色能源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