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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治理我省电器电子垃圾的建议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5-15   浏览次数:3845

 

民建十堰市委秘书长侯永东反映:电器电子产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增长最快的产品之一。据统计,我国电视机的社会保有量已经至少达到3.5亿台,冰箱、洗衣机也分别达到1.3亿台和1.7亿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革新,电器电子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电器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相应会缩短,这将使电器电子废弃物的数量呈直线增长。目前,国内电器电子垃圾污染的情况相当严重。

据初步统计,我省每年产生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约为80000吨左右,并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已经成为困扰我省环境污染重要课题。《湖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实施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保责任意识淡薄、废弃电器电子垃圾回收环节无序回收、监管不到位、随意拆解、污染环境等问题仍没有解决。为此建议:

1、政府、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电器电子垃圾的回收和处理要靠政府的政策法规、企业的责任义务和市民的环保意识,一方面宣传有关电器电子垃圾回收及防止环境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有关电器电子废物回收及防止环境污染的相关知识,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国家颁布的有关政策法规,了解处理电器电子垃圾的正规途径,使人们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2、政府应帮助建立健全的电器电子垃圾回收网络。政府牵头并组织在各市、区(县)建立一定数量的回收站点,并在各电器商场建立回收网点,实施回收奖励制度,鼓励市民回收电器电子产品。通过法律法规保障回收企业、站点和网点的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来源,让每个市民通过回收网络做好回收工作,提高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3、制订政策推进电器电子垃圾回收产业化进程。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技术含量高、工艺先进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并给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推进我省电器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置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设立环保部门加强监管,逐步建立并完善电器电子垃圾回收处理企业监测控制体系,确保其无害化生产。

4、借鉴国外经验,对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责成其负责生产和销售的同时,负责回收利用和回收处理,并承担电器电子垃圾的回收费用。使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起电器电子垃圾回收再利用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