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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鄂州市企业二支部组织会员学习民建新章程

信息来源:民建鄂州市企业二支部   发布时间:2013-05-13   浏览次数:2832

 

       511,民建鄂州市企业二支部组织会员系统学习民建新章程,民建新章程的重要修改和要点进行详细解读。支部主任李祥明主持会议。

民建新章程是20121219日在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新章程在总纲中增加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生态文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科学发展”、“与中国共产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字眼,体现了民建自觉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紧紧跟随共产党的大政方针的参政党属性。

在对民建会章新增加精神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会员们围绕章程内容展开讨论,畅谈个人思想,气氛热烈,各抒己见。大家一致认为:会章的修改及时、准确,体现了本会与时俱进、与共产党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对新形势、新任务下会的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与会会员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遵守民建新章程,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要立足本职工作,以中共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履行民建章程,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为本会的自身建设作出新贡献要继承和发扬民建老一辈领导人长期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形成的政治信念和优良传统,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念,以实际行动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