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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信息来源:学习出版社相关学习读本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次数:427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理论和实践,也是一种制度。这一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必须进一步增强制度自觉、坚定制度自信,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1.社会主义探索的制度成果

  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制度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作为一种崭新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经艰辛曲折、来之殊为不易,凝聚着无数中华儿女的心血和智慧。它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团结带领人民经过长期实践探索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先后在根据地建立了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抗日民主政权中的“三三制”等,对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及与这些制度相适应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文化体制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形成奠定了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及时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十八大对这一制度作了精辟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建立在这些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这一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

  2.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具有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这一制度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在经济领域,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配置的有效性,保证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性质和活力,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促进共同富裕;在政治领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闰有机统一,保证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文化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社会领域,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的,从本质上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这一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谁立命、为谁谋利,是判断一种制度性质和优劣的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价值取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比如,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300万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能够体现人民意志、反映人民呼声,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实现。比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既能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又有利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比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它是群众身边的民主,能有效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提高群众的民主素质和民主管理能力。

  这一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既能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又有利于形成全体人民的统一意志。民主集中制,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原则,也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包含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两方面,两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民主集中制既尊重多数、保护少数,反对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同专制主义根本不同,又反对把民主和法制相割裂,同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划清界限。比如,我们的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能够协调一致地高效运转,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效率办成事。一个规划、一个部署一旦确定下来,就能长期坚持、有效执行,有利于防止急功近利、短期行为,从根本上避免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权力分立、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弊病。

  这二制度扎根实践沃土,是我们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的具体条件和特点,也是对人类制度文明成果的丰富和发展。比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那种你上我下的权力争夺型的政党关系,是一种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崭新的合作型政党关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是对间接民主、代议民主的完善和超越,有利于汇集各方面人士的智慧和力量,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促进政治稳定、社会团结。比如,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包括人大和政府)除享有宪法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外,还享有自治权,包括根据当地民族特点,通过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适当变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力。目前全国共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和120个自治县(旗)。在55个少数民族中,44个民族实行了区域自治,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1%,民族自治地方占全国总面积的64%。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体现了国家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是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

  中国制度激发中国精神、铸就中国辉煌。这些年来,在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彰显出巨大的制度优势。实践充分证明,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持党和国家活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有利于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统一。有人只承认我们的经济发展成就,而有意避开成就背后的制度原因甚至质疑我们的制度,这既不符合逻辑,也不符合事实。没有一套好的制度,我们怎么可能在短短几十年内走完某些发达国家上百年才走过的历史进程?怎么可能成功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做到“风景这边独好”?

  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探索到形成只有几十年时间,各方面具体的制度还不是尽善尽美的,仍然有不少缺点和不足。比如,一些体制机制对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管用”,新旧制度过渡交替期间出现“制度漏洞”、“制度缺失”,不同制度之间未能形成合力甚至相互冲突,一些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甚至流于形式;等等。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制定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在经济建设方面,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在政治建设方面,要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段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在文化建设方面,要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建立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体制机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要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处理好制度建设变与不变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由根本层面的制度、基本层面的制度、具体层面的制度组成,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就要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事关国家根基、人民福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须臾不可背弃或偏离。具体制度特别是各种体制机制,是以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为基础构建发展起来的,必须根据经济社会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加以变革创新,与时俱进地发展。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处理好坚守本来与吸收外来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吸收借鉴古今中外制度建设成果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发展完善也离不开人类文明的有益制度成果。应当看到,资本主义制度虽然有其阶级局限性,但它历经几百年发展,在发展市场经济、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具体制度方面,有不少有益做法可资借鉴。我们应树立开放包容的理念,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当然,这种吸收借鉴不是简单地照抄照搬,而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为我所用,始终坚守社会主义的根本,决不改变那些事关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决不搞多党轮流执,绝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联邦制,决不搞私有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必将为我国社会发展进步进一步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在世界上不同制度模式的较量竞争中更加充分展现出自身优势,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那样;“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我们一定要坚定这样的制度自信。